教材目录

建造师执业制度

Professional Qualification System for Constructors

2.3.1 报考条件

专科

工程类/工程经济类学历

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Work Experience

本科

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Work Experience

硕士

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Work Experience

博士

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Work Experience

2.3.2 建造师注册和受聘

初始注册要求

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无不予以注册情形

延续注册

30

有效期届满前

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有效期: 3年

Renewal Period

关键时间要求

5

刑事处罚后注册限制年限

Years Restriction

2

其他处罚后注册限制年限

Years Restriction

120

继续教育学时/注册期

Training Hours

65

最高执业年龄限制

Age Limit

不予注册的情形

双重注册

申请在两个或以上单位注册

继续教育

未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刑事处罚

刑满5年内申请注册

项目事故

3年内负责项目发生重大事故

年龄限制

超过65周岁

证书吊销

吊销后2年内申请注册

2.3.3 建造师执业范围

执业范围

1

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2

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Scope of Practice

执业技术能力

掌握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丰富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

丰富的施工管理实践经验

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特殊执业情形

多项目管理

可同时担任多个项目负责人情形

同一工程相邻分段或分期施工

合同约定工程验收合格

非承包方原因停工超120天

负责人更换

项目负责人更换情形

解除承包合同

发包方同意更换

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

5

工作日内需办理变更手续

2.3.4 建造师基本权利和义务

建造师权利

使用注册建造师名称

在规定范围内执业

文件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保管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接受继续教育

获得劳动报酬

合同文件需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建造师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

执行技术标准规范

保证执业成果质量

接受继续教育

保守国家及商业秘密

利害关系主动回避

可撤销注册的情形

注册机关滥用职权准予注册

超越法定职权准予注册

违反法定程序准予注册

不符合条件颁发证书

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