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目录

建设工程争议和解、调解制度

Dispute Resolution Mechanisms in Construction

和解(任何阶段)

自主协商
1

无需第三人介入

和解无需借助第三人的介入

Self-Resolution

2

执行中和解

执行中达成和解协议后,义务人不履行的可恢复原执行

Enforcement Stage

3

仲裁中和解

仲裁中达成和解可请求裁决书或撤回申请

Arbitration Context

调解制度

2025预测重点

人民调解

法律约束力: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无强制执行力

司法确认:经确认后获得强制执行力

法院调解

调解书经签收后效力等同于判决书

基本原则:

  • • 自愿原则
  • • 合法原则
  • • 保密原则
  • • 公益例外原则

仲裁调解

文书形式:可制作调解书或裁决书

法律效力: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效力

生效条件: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反悔处理:签收前反悔应及时裁决

例外案件

无需制作调解书的案件类型:

  • 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 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 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 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1

分级分层预防

建立分级分层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路径

Multi-level Prevention

2

法院分流对接

强化人民法院分流对接功能

Court Diversion

3

基层解纷体系

建立健全基层解纷服务体系

Grassroots System

4

重点领域化解

推动重点行业领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Key Sectors

5

社会力量协同

发挥社会各方力量协同作用

Social Collaboration

争议解决方式应用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