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 劳动合同订立
订立原则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Contract Principles
分类方式
按就业方式/期限划分
Classification
4
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情形
Scenarios
6
试用期关键规定
Probation Rules
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
10年
连续工作满10年
10+10
改制时工龄满10年且距退休不足10年
2次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
1年
用工满1年未订书面合同
试用期规定
≤1月
3个月≤合同期限<1年
≤2月
1年≤合同期限<3年
≤6月
3年及以上或无固定期限合同
0
合同期限<3个月或以任务为期限
9.1.2 劳动合同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履行原则
5项用人单位义务
3
解除合同类型
6
终止合同情形
经济补偿
计算标准与方法
通知型解除(有补偿)
①
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新工作
②
经培训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
③
客观情况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
随时通知型解除(无补偿)
①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②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③
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害
经济性裁员(有补偿)
20+
裁减20人以上或10%以上职工
优先留用:
- • 长期固定期限合同职工
- • 无固定期限合同职工
- •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一般劳动者
N×月薪
经济补偿金 = 工作年限 × 月工资
高收入劳动者
12×3倍月薪
上限:12年×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
9.1.3 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责任
2倍
未及时订立书面合同
用工超过1月不满1年,每月支付2倍工资
2倍
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
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责任
- 违反保密义务
- 违反竞业限制
- 违法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