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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制度

Labor Contract System

9.1.1 劳动合同订立

订立原则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Contract Principles

分类方式

按就业方式/期限划分

Classification

4

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情形

Scenarios

6

试用期关键规定

Probation Rules

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

10年

连续工作满10年

10+10

改制时工龄满10年且距退休不足10年

2次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

1年

用工满1年未订书面合同

试用期规定

≤1月

3个月≤合同期限<1年

≤2月

1年≤合同期限<3年

≤6月

3年及以上或无固定期限合同

0

合同期限<3个月或以任务为期限

9.1.2 劳动合同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履行原则

5项用人单位义务

3

解除合同类型

6

终止合同情形

经济补偿

计算标准与方法

通知型解除(有补偿)

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新工作

经培训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

客观情况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

随时通知型解除(无补偿)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害

经济性裁员(有补偿)

20+

裁减20人以上或10%以上职工

优先留用:

  • • 长期固定期限合同职工
  • • 无固定期限合同职工
  • •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一般劳动者

N×月薪

经济补偿金 = 工作年限 × 月工资

高收入劳动者

12×3倍月薪

上限:12年×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

9.1.3 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责任

2倍

未及时订立书面合同

用工超过1月不满1年,每月支付2倍工资

2倍

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

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责任

  • 违反保密义务
  • 违反竞业限制
  • 违法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