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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Legal Provisions & Contractual Obligations

5.2.1 施工合同的效力

合同效力认定规则与例外情形

合同无效情形

  • 承包人未取得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
  • 借用他人资质名义施工
  • 应招标未招标或中标无效
  • 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
  • 总分包合同无效

Invalid Contract Cases

3

无效合同但有效的特殊情形

  • 起诉前取得规划审批除外
  • 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有效
  • 劳务分包连带责任不支持

Special Exceptions

5.2.2 建设工程工期、质量和价款

Time, Quality & Payment Management

工期认定规则

  • 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实际进场或综合证据认定
  • 工期顺延:发包人未按时提供资源可顺延
  • 竣工日期:验收合格日、提交报告日或转移占有日

质量责任

施工单位:合理使用期质量安全责任

发包人过错:设计缺陷、指定不合格材料、指定分包

28

结算答复期限(日)

未约定期限时默认期限

Settlement Period

垫资支付时间

  • 建设工程已交付:交付之日
  • 未交付:提交结算文件之日
  • 未结算:当事人起诉之日
18

优先受偿权期限(月)

自应付工程价款日起算,优于抵押权

  • 放弃优先权损害工人利益无效
  • 不包括利息、违约金等

Priority Right Duration

5.2.3 施工合同的变更

Contract Modification Procedures

内容变更

  • 双方达成一致:按变更后履行
  • 变更内容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

主体变更

债权转让

  • 不得转让:特定身份债权、约定不得转让、法定不得转让
  • 非金钱债权约定不得转让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债务转移

需经债权人同意,未作表示视为不同意

概括转让

权利义务一并转让需对方同意

5.2.4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Contract Termination Clauses

终止情形

  • 债务已经履行
  • 债务相互抵销
  • 标的物提存
  • 债权人免除债务
  • 债权债务归于一人

解除特征

  • 适用于合法有效合同
  • 需具备解除条件
  • 合同关系消灭

约定解除

  • 不可抗力致目的不能实现
  • 预期违约
  • 迟延履行经催告仍未履行

法定解除

通知到达时解除,可请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施工合同解除

发包人可解除:

承包人转包或违法分包

承包人可解除:

  • 发包人提供不合格材料
  • 未支付价款致无法施工

关键期限可视化

18

优先受偿权期限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