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 施工合同的效力
合同效力认定规则与例外情形
合同无效情形
- 承包人未取得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
- 借用他人资质名义施工
- 应招标未招标或中标无效
- 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
- 总分包合同无效
Invalid Contract Cases
3
无效合同但有效的特殊情形
- 起诉前取得规划审批除外
- 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有效
- 劳务分包连带责任不支持
Special Exceptions
5.2.2 建设工程工期、质量和价款
Time, Quality & Payment Management
工期认定规则
- 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实际进场或综合证据认定
- 工期顺延:发包人未按时提供资源可顺延
- 竣工日期:验收合格日、提交报告日或转移占有日
质量责任
施工单位:合理使用期质量安全责任
发包人过错:设计缺陷、指定不合格材料、指定分包
28
结算答复期限(日)
未约定期限时默认期限
Settlement Period
垫资支付时间
- 建设工程已交付:交付之日
- 未交付:提交结算文件之日
- 未结算:当事人起诉之日
18
优先受偿权期限(月)
自应付工程价款日起算,优于抵押权
- 放弃优先权损害工人利益无效
- 不包括利息、违约金等
Priority Right Duration
5.2.3 施工合同的变更
Contract Modification Procedures
内容变更
- 双方达成一致:按变更后履行
- 变更内容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
主体变更
债权转让
- 不得转让:特定身份债权、约定不得转让、法定不得转让
- 非金钱债权约定不得转让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债务转移
需经债权人同意,未作表示视为不同意
概括转让
权利义务一并转让需对方同意
5.2.4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Contract Termination Clauses
终止情形
- 债务已经履行
- 债务相互抵销
- 标的物提存
- 债权人免除债务
- 债权债务归于一人
解除特征
- 适用于合法有效合同
- 需具备解除条件
- 合同关系消灭
约定解除
- 不可抗力致目的不能实现
- 预期违约
- 迟延履行经催告仍未履行
法定解除
通知到达时解除,可请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施工合同解除
发包人可解除:
承包人转包或违法分包
承包人可解除:
- 发包人提供不合格材料
- 未支付价款致无法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