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建设工程法定招标的范围、招标方式和交易场所
招标范围与规模标准
400万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
Construction Projects
200万
设备材料采购合同
Material Procurement
100万
勘察设计监理服务
Service Contracts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必须采用
邀请招标
- 技术复杂/特殊要求,潜在投标人少
- 公开招标费用占比过大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功能
在线完成全流程交易
数据核验与信息发布
监督投诉通道
其他法定功能
4.2.2 建设工程招标和投标
招标基本程序
1
招标
出售招标文件 ≥ 5日
招标开始至投标截止 ≥ 20日
2
投标
3
开标
4
评标
5
定标
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订合同
签约后5日退还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规定
2%
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
80万
施工/货物招标上限
Construction & Materials
10万
勘察设计服务上限
Survey & Design
从基本账户转出
4.2.3 建设工程投标
联合体投标规定
-
以联合体形式共同投标
-
按资质较低单位确定等级
-
资格预审前组成,不可变更
-
共同签约,承担连带责任
串通投标情形
投标人相互串通
- 协商投标报价
- 约定放弃投标或中标
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
- 开标前泄露投标信息
- 暗示压低或抬高报价
4.2.4 开标、评标和中标
开标程序
- 提交截止时间同时公开进行
- 投标人或公证机构检查密封
- 当众拆封并宣读主要内容
- 过程记录并存档备查
评标委员会
5+
成员总数,专家 ≥ 2/3
禁止情形
- 投标人近亲属
- 行政监督部门人员
中标规则
- 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 国有项目确定排名第一者
- 30日内签订合同
- 5日内退还保证金
4.2.5 异议与投诉处理
异议处理
2日前
对资格预审文件提出异议
10日前
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
招标人3日内答复,答复前暂停活动
投诉处理
10日内
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受理决定
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处理时限
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