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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合同价款期中支付
Contract Interim Payment Provisions
1. 一般规定
2025年修改
公式
Calculation Formula
当期应付进度款 = 累计完成工程总值(包括已确认的合同价格调整价款)× 支付比例 - 累计预付款扣回(包括当期扣回价款)- 前期累计已支付进度款[-发包人累计扣除的款项(不含预付款扣回)]
80%
Minimum Payment Rate
已完工程总值的支付额度、预付款的扣回价款应按合同约定的比例确定,合同没约定的,支付比例不宜低于累计完成工程总值的80%
2. 预付款
无息支付
Interest-Free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且不应向承包人收取预付款的利息
保函要求
Guarantee
推荐合同约定承包人需提供预付款保函的,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供预付款保函后支付预付款
抵扣方式
Deduction Method
可选择当累计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一定比例后一次扣回或分次扣回的方式
3. 安全生产措施费
2020
时间
Timeframe
开工后的28天内
50%
Initial Payment
预付安全生产措施费总额的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违约处理
Default Handling
发包人未按时支付的,承包人可催告后暂停施工,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专款专用
Dedicated Use
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限期改正
4. 进度款
2025年修改
计量周期
Measurement Cycle
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或工程形象进度节点进行计量与支付,计量周期应与支付周期一致
申请内容
Application Content
累计完成工程总值
累计已扣回预付款
累计应付进度款
前期累计已支付进度款
发包人应扣除的价款
本期应付进度款
逾期处理
Late Payment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进度款或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可按规定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