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在财产清查中查明的各种存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情况,企业应当设置 "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在批准前调整为账实相符,将账载数量按实物数量进行调整;批准后按规定结转处理, 期末处理后,本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