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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现金管理指南

全面解析现金管理要求、使用范围、收支规定与清查流程的专业指南

一、库存现金 (★)

核心管理原则

库存现金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环节,涉及现金安全、合规使用及有效监控。

企业应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包括明确使用范围、规范收支流程、定期清查盘点,确保现金资产安全完整。

关键注意事项

  • 现金溢余中无法查明原因的利得应计入营业外收入
  • 现金短缺中无法查明原因的损失应计入管理费用

(一) 现金的管理要求

1. 现金的使用范围

1

职工工资、津贴

Salary & Allowances

2

个人劳务报酬

Personal Compensation

3

个人奖金发放

Personal Bonuses

4

劳保福利费用

Welfare Expenses

5

农副产品收购

Agricultural Purchases

6

差旅费用

Travel Expenses

7

零星支出

Petty Expenses
(<1000元)

8

其他指定支出

Other Payments

重要补充说明:

除上述第(5)(6)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单位的实际需要核定)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等方式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2. 现金收支的主要规定

现金收入及时送存

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禁止坐支现金

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

(二) 库存现金清查

企业应当按规定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对于清查的结果应当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发现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或短缺,应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按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清查要点:

  • 采用实地盘点法进行现金清查
  • 清查结果需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
  • 发现问题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
情形 发生时,将库存现金账面余额调整为盘点金额 报经批准后
现金短缺的会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现金
借:其他应收款(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
  管理费用(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现金溢余的会计处理 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其他应付款(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
  营业外收入(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