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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征税环节

核心环节分析与税务处理要点

(一)一般征税环节

除在零售、批发环节纳税的消费品外,一般消费品在生产销售环节、进口环节及委托加工环节征收消费税。

生产和进口环节

1

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对外销售时纳税

2

进口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缴纳消费税

电子烟的征税环节仅包括生产(进口)和批发环节,而不包括"委托加工"环节。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的,应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环节

委托加工概念

含义 委托方 受托方
界定及双方责任 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 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
双方义务 委托方为纳税人 单位:代收代缴义务
个人:无须代收代缴

不属于委托加工的情形:

  • • 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
  • • 受托方先卖材料再加工
  • • 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

委托方收回的税务处理

用途 税务处理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所缴税款准予抵扣
直接出售(不加价) 不再缴纳消费税
加价出售 缴纳消费税,可扣除已代缴部分

(二)特殊征税环节 - 零售

金银首饰

Retail Only

仅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包含范围

金基、银基合金首饰,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不含镀金和包金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特殊情形

  • 用于馈赠、赞助等视同零售
  • 成套消费品销售应全额征收
  • 包装物销售应并入销售额

核算要求

需分别核算金银首饰和非金银首饰销售额,划分不清时:

零售环节

按金银首饰征收

生产环节

从高适用税率

超豪华小汽车

Additional Tax

在零售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

130万

Retail Price

每辆不含增值税零售价格 ≥ 130万元

纳税人

直接将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给消费者的单位和个人

重要提示

在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仍正常缴纳消费税

(三)特殊征税环节 - 批发

卷烟

Additional Tax

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

征税特点

在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仍正常缴纳消费税

批发企业

销售给其他批发企业:不征税
销售给零售企业:加征消费税

电子烟

Additional Tax

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

纳税人

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营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

特殊提示

仅包括生产(进口)和批发环节,不包括"委托加工"环节

解题高手

命题角度:题目中会以各种形式考查卷烟、金银首饰、超豪华小汽车、电子烟等应税消费品在不同环节是否应该缴纳消费税,属于"仅"征还是"加"征。

1

区分"仅"征与"加"征

零售环节征税的区别

2

重复征税消费品

Multiple Taxation

超豪华小汽车 卷烟 电子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