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目录

税务行政复议范围

Tax Administrative Reconsideration Scope

征税行为(必经复议)

复议前置

对征税行为不服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

Mandatory Reconsideration

行为范围

包括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代扣代缴等

Tax Collection Scope

涉及纳税主体、征税对象、税率、计税依据、减免退税、征收方式等争议, 必须首先申请行政复议, 对复议决定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可复议可诉讼)

双重救济

纳税人可自由选择复议或诉讼途径

Dual Remedies

包括税务行政处罚、税收保全、强制执行、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等行为, 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提起诉讼

税务争议解决流程

1

征税行为争议

必经行政复议程序
2

行政复议结果

对结果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A

其他行政行为争议

申请行政复议

直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