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目录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五、税款征收的其他规定
★
无担保债权
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
Priority
担保物权
优先于欠税后的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Secured Claims
罚款没收
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Penalties
3年
Refund Period
多缴税款可要求退还的期限
税款的补缴和追征
原因
期限
是否加收滞纳金
税务机关责任
3年
否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等失误
3年 (特殊情况可延长至5年)
是
偷(逃)税、抗税、骗税
无限期
是
第四节 税务检查和纳税信用管理
内容正在更新中,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