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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

核心要点与政策解析

征税范围

占用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属于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

农用地范畴

包括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非传统耕地

Agricultural Land Scope

免税情形

占用耕地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设施不缴纳

Tax Exemption Cases

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经批准占用

审批文件标明建设用地人:建设用地人

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用地申请人

Approved Occupation

未经批准占用

实际用地人为纳税人

Unapproved Occupation

耕地面积计算

包括经批准及未经批准占用的面积

Land Area Calculation

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

面积 × 单位税额

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 适用单位税额

Tax Calculation Formula

单位税额特殊规定

人均耕地<0.5亩

+50%

可适当提高,提高部分不超过50%

占用基本农田

150%

按150%征收耕地占用税

非基本农田

-50%

单位税额可降低不超过50%

税收优惠

免征情形

军事设施

学校

幼儿园

社会福利机构

医疗机构

其他减免税情形

农村居民

新建自用住宅:减半征收

搬迁新建不超过原面积:免征

特殊群体

遗属、残疾军人、农村低保居民新建住宅:免征

交通设施

铁路、公路、机场等:减按2元/m²

水利工程

航道、水利工程:减按2元/m²

征收管理

01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收到占用耕地手续书面通知当日

30

纳税期限

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

📍

纳税地点

耕地或其他农用地所在地

🔄

临时占用耕地

期满1年内复垦恢复可全额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