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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综合所得中的特殊计税规定

(一)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规定

2027

政策有效期截止日期

在 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可选择单独计税

单独计税

Calculation Method

应纳税额 =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二)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

3倍

Exemption Limit

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部分免征个税

超额部分

Taxable Portion

超出部分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不并入

Treatment Method

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

(三)离退休所得、年金、提前退休所得与内部退养

离退休人员收入

再任职收入、补贴、奖金、实物按"工资、薪金"缴纳个税

提前退休补贴

按提前退休年度到法定退休年龄年份均摊计税

企业/职业年金

缴存时不纳税,领取时单独计税

免税缴存
领取计税

(四)从任职单位取得的其他形式所得

2027

Policy Deadline

股权激励

2027年前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税

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2024起可分期纳税

超标的"三险一金"

超过部分并入当期工资薪金计征个税

超标部分计税

公务交通/通信补贴

扣除公务费用后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After deducting official expenses

单位低价售房

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单独计算纳税

差价计税
单独计算

(五)特定职业的特殊规定

兼职律师

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不再减除费用减除标准

需自行申报多处所得

出租车驾驶员

承包/承租运营:按"工资、薪金所得"

个人所有车辆:按"经营所得"

科技人员

职务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减按50%计税

50%

计税比例

保险/证券经纪人

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收入额计算: 收入×80%
展业成本: 收入额×25%

政策时间线可视化

2027年12月31日 - 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截止

2024年1月1日 - 股权激励分期纳税实施

长期有效 - 其他特殊计税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