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目录

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

计算方法与关键规定

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

采用“累计预扣法”——先计算累计应纳税额,再减去已预缴税额

计算步骤

1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其他扣除

2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累计已预缴税额

累计减除费用规定

5,000

一般规定

元/月 × 任职受雇月份数

Monthly Deduction

5,000

首次取得收入

元/月 × 当年累计月份数

First-time Income

60,000

年度特殊规定

年度累计收入≤6万元时,全年累计减除费用

Annual Threshold

预扣率表

级数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36,000元 3 0
2 36,000-144,000元 10 2,520
3 144,000-300,000元 20 16,920
4 300,000-420,000元 25 31,920
5 420,000-660,000元 30 52,920
6 660,000-960,000元 35 85,920
7 >960,000元 45 181,920

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扣缴方式

1

一次性收入

以单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Single Payment

1

连续性收入

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Monthly Total

应纳税所得额

税目 减除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 收入≤4,000元:减800元
收入>4,000元:减20%
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收入≤4,000元:减800元
收入>4,000元:减20%
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稿酬所得 收入≤4,000元:减800元
收入>4,000元:减20%
(收入-费用)×70%

预扣预缴计算

劳务报酬

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Tiered Rates

稿酬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20%

Fixed 20% Rate

特许权使用费

应纳税所得额×20%

Fixed 20% Rate

税率阶梯可视化

工资薪金预扣率

劳务报酬预扣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