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目录

企业所得税特别纳税调整

专业税务法规分析与核心要点

关联方交易原则

转让定价税制

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遵循独立交易原则,按照以下合理方法进行定价: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往来的价格定价

Comparable Uncontrolled Price

再销售价格法

从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减除销售毛利定价

Resale Price Method

成本加成法

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进行定价

Cost Plus Method

交易净利润法

参照非关联方相同业务净利润水平确定利润

Transactional Net Margin

利润分割法

合并利润在各方之间采用合理标准进行分配

Profit Split Method

其他方法

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定价方法

Other Approved Methods

税务机关有权调整

10年

税务机关调整时限

Adjustment Period

调整条件

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不具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

Adjustment Criteria

其他特别纳税调整制度

受控外国企业税制

12.5%

实际税负低于此水平的国家(地区)

Tax Threshold

利润归属

不作分配的利润应计入居民企业当期收入

Profit Attribution

资本弱化税制

5:1

金融企业债资比上限

Financial Institutions

2:1

其他企业债资比上限

Other Enterprises

例外情形

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

Exceptions

补征税款和加收利息

调整期限

自税款所属年度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

Adjustment Period

利率计算

按贷款基准利率加5个百分点计算

Interest Calculation

不可扣除

加收利息不得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Non-deductible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详细内容即将更新

个人所得税法律条款与实施细则

税务调整要素分析